第61章:橘子
金屋藏娇[穿书] by 狐狸不归
2024-3-7 20:29
慌慌张张间,容见随意拿了件衣服披上。
他赤.裸着肩膀和后背,属于少年人的身形显露无疑,蝴蝶骨的形状很漂亮,薄薄的一片。
那些是明野在短暂的一瞬间看到。
容见总是这样,对明野不设防,应允他拥有随意进出自己房间的权利。
等了好一会儿,容见终于收拾好摇摇欲坠的尊严和体面,趿着鞋朝明野那走了过去。
明野睁开了眼,他的喉结微微上下移动,伸手解开大氅,放在了一旁的软塌上。
他本来没打算久留,大约是忽然间觉得很热。
不知为何,两人都默契地不提方才的意外,装作若无其事。
明野站在容见面前,问:“不睡了吗?”
容见还是很困,但打了个哈欠,懒懒散散地说:“不困了。”
明野眼里含着笑意,连眉眼都显得温和,容见的谎话说的很随意,但他愿意被这么敷衍的话欺骗,也愿意当真。
容见本来是想要喝茶的,但一看到明野,就什么都抛到了九霄云外。
他这么站了一小会儿,又觉得有点累了,便理了理裙子,坐在床边的地上,手臂搭在床沿边,脑袋枕在手臂上,歪头看着明野,很认真似的。
明野问:“在看什么?”
容见眨了下眼,慢吞吞地说:“看你。”
他才从睡梦中醒来,意识没有那么清醒,说话的语气却无比诚挚:“这次是真的好久没见过你。”
容见很随意地说着话,听起来像是抱怨,语调却很软,就是和很亲近信任又依赖的人聊一些琐碎的事。
明野俯下.身,用手指试了试地面的温度,是热的,便没有把容见从地面抱起。
他笑了笑,有点明知故,哄容见玩的意思:“很久吗?”
容见仰起头,望着明野,其实多久没见,用简单的幼儿园加减法都可以算出来。但他非要细数每天做了什么,譬如学了很难的文章,被陈玉门气到,又或是被先生批评,那些印象深刻的事在每一天发生,只是每一天都没有明野。
明野也想每天都待在他的身边。
但说完了也就算了,容见没有提出很过分的要求,他越发觉得渴,支使明野道:“我好渴,你把装果子的那个篮子拿来。”
其实容见没有这么娇气,也不叫人守夜,平常有什么事都自己做。只有在明野面前才这样,好像几步路都不愿意走,拿个东西都会累。
明野将东西递到他面前。
苹果和梨子都要削皮,只有橘子还算方便。
容见在果盘中选了好半天,终于挑中了一个外皮金黄,毫无瑕疵,形状圆润,品相其佳的橘子。
剥完过后,又很用心地将上面的白色橘络都打理干净。
明野在旁边看着,大约是看容见这么忙活很有趣,一时也没有选择上前帮忙。
容见将橘子掰开,没有吃,而是拿出其中一瓣,递到明野嘴边:“给你,忙到现在的加班社畜。”
明野怔了怔,加班的意思他大约能猜到,社畜就完全不明白是什么了。但也没有再继续想下去,张嘴吃了那瓣橘子。
慢条斯理地咽下去后,明野笑了笑,说:“很甜。”
容见的眼睛亮了一下:“那我也尝尝。”
明野没来得及阻止,容见也吃了一瓣,橘子的汁水在口腔中爆开,又酸又苦,味道非常奇怪。
容见忍痛吞了下去,指责道:“好酸。你怎么还骗人。”
明野说:“殿下,你自己挑的。”
然后从果篮中挑了一个橘子,剥开后,两堆橘子皮堆在一处,明野尝了一口,又将剩下来的递给容见:“这个很甜。”
果然很甜。
他们分享了一个橘子的酸涩,也品尝了另一个橘子的甜蜜。
容见吃完了一个还不够,又让明野将篮子里的橘子都剥好了,每一个都是甜的。
他的运气就是这么差,整个篮子里,可能只有这一个味道不好,凑巧被他挑出来了。
容见有点沮丧:“我的运气就这么差吗?”
明野也坐到了容见身边,方才的每一个橘子他也都尝了,此时一旁堆着一座橘皮小山,他说:“殿下挑的,是给臣吃的。而我选的,都是给殿下的。运气差的不是殿下。”
容见反应虽然迟钝,但没有真的笨到不通事理的地步,他不能理解:“可这样运气差的就变成你了。”
明野垂着眼,漫不经心道:“臣不相信运气。”
顿了顿,继续道:“殿下听说过一个人吗?那人出生时凑巧遇到劫匪,母亲和随身侍从全都命丧于此,待家人赶来后,剖开母亲的肚子,发现他还活着。七岁时,出门看灯时,不幸被人贩子拐走,本来都要被带出城门,那人贩子匆忙之下,不小心掀翻了一个人的摊子,被人拽住不许走,他才被人救出。十五岁时出门拜访师长,车驾不小心翻到悬崖下,他却毫发无损,只是不知道身在何处,而且浑身上下只有一枚吃饺子时吃到的彩头,他随意找了个赌场,以一枚铜板赢到千金。”
世界上的确有这个人,不过五年后他才会到十五岁,声名响彻整个大胤,成为“运气”本身的存在。容见本来就很爱听乐子,如果他也是某种意义上的重生,知道以后的事,不会没听过这个人。
但明野真的只是随口一说,虽然在话说出口时就知道有不妥的地方,他也没有刻意避开。
可容见表现得一无所知,他“哇”了一声:“世上真的有运气这么好的人吗?”
明野没想到的是,容见本来确实知道这个人,但是他给忘了。
理由很简单,《恶种》这本书字数太多,连载时间太长,奇人异事数不胜数,容见怎么可能一一记清。
明野即使再聪明,思维再开阔,也不可能想到,在容见眼中,这里曾是一本书,而他是这本书的主角。
但知不知道都无关紧要,明野也不是为了试探,他说:“从现实意义来说,他的运气确实很好。”
“我希望殿下的运气也能这么好。”
永远都能逢凶化吉。
容见蹙眉道:“好像有点矛盾。”
他偏头看着明野:“不相信运气,又希望我的运气好。”
这算什么,选择性双标?
明野没有回答。
可能逻辑上确实有所缺漏,但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,在对待他的事上永远特别。
就像容见说的那样,不相信运气,又希望容见永远都能有好的运气。
*
明野发现不对的地方,是在费仕春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尚公主的名单上。
费仕春的出现,绝不是一个意外。
在如今文武百官眼里,费仕春实在是很不起眼。
他是落魄勋爵家的儿子,文不成武不就,没什么过人的能耐,不过是打算日后袭爵,这么不讲究地过一生罢了。
这样一个人,被选做驸马,似乎也掀不起什么风浪。
现在的朝廷上为了长公主的驸马人选吵得不可开交,文臣这边挑的要么是耕读之家的子弟,要么是新科寒门进士,而世族那边则有无数高门子弟备选,更甚者叫嚣可以让长公主见识到何为世族富贵,必然会选择出嫁。
费金亦表面上装聋作哑,实际上另找人选了与费仕春相同处境的勋贵子弟出来,呈上一份名单。
比起势同水火的对方,一个不代表任何一方势力的第三方似乎更容易被两方接受。
明野看出了费金亦的打算。重生之前,并没有这么一出,因为那时的长公主表现得非常柔顺听话,手无缚鸡之力,任由费金亦拿捏。而现在则不同,容见的几次动作,不仅改变了自身的处境,也使局势大变,逼得费金亦不得不提早准备长公主的婚事。
他必须要让容见尽快嫁给费仕春,使容见忙于婚后事务,甚至于怀孕难产,最后只留下一个公主的“遗腹子”。
费仕春也配?
思及此,明野饮了口冷茶,不动声色地想。
杀了费仕春不难,只是结果会让费金亦失控。
一个失去理智,连最后希望都断绝了的皇帝,绝对会掀起轩然大波,他不会再留下容见这个长公主。
所以费仕春暂时不能死,他必须得活到明野做好应对准备的那一天。
道士讲究苦修,道观中也颇为冷清,屋子里没烧炭火,周照清同明野一起处理最近堆积的事务,冷得跺脚。
他一边抱怨,一边问道:“首辅那边的事,今天该有结果了吧。”
明野今夜是冒雪出宫的,当然是有要紧事处理。
这个要紧的事,就是崔桂。
周照清不再像往常那样只处理商会的事宜,他也有很多精力放在了朝廷的事宜上。
明野接手万来商会后,其中关于商业运作方面自不必多说,还要许多周照清从来未曾听闻过的宫廷隐秘。
譬如那位费仕春竟然是皇帝的亲生儿子。
而费金亦不愧是熬死岳父,杀了发妻的狠人,为了日后的皇位继承,竟然想让自己的亲生儿女成婚,待时机成熟,杀了长公主,只留下自己的姓氏传承下去。
周照清琢磨着,这可真是一场大戏。
但明野之后的安排,周照清并不明白。他本来以为明野要走的路是尚公主,成婚生子,登上帝位,这样一条顺遂的路,现在看来,却不尽然。
明野竟想要让容见登基为帝。
周照清不懂,明野这样做的意义。
太大的风险,太多的不可预料,何况即使事成,容见一旦坐上了那个位置,也不能有什么回报,说不定反而会满盘皆输。
明野翻阅着今日朝堂上的消息,随口答道:“送上门的消息,并不可信。而自己查出来的,却会深信不疑。”
周照清笑了笑:“公子说的极是。即便是首辅,亲自查到的真相,也是不得不信的。”
首辅崔桂在长公主婚事上,一直没有出力,受同派文臣非议已久。一方面,他觉得自己没有完全看清形势。另一方面,他似乎又在犹豫,或许有一种可能,是推举容见登基。但他虽然有这个想法,却一直游移不定,因为太过艰难,一旦失败,就会输得彻底。
明野要让他下定决心,非容见不可。
就像容见被掳走时,崔桂当时不愿意暴露孔九州的身份,只打算私下找人。一方面是形势还没有危急道不可挽回的地步,另一方面就是长公主在他心中是次选,没有那么重要,重要到不可失去。
这是权衡利弊下的做法,谈不上对错,只论利益。
明野当过皇帝,他并没有觉得那个位置有多好,多不能割舍,但不可否认,那的确是世上最至高无上的地方。
他选择让容见登上那个位置,成为世上最重要的人,所有人都必须费尽心力,不得不保护他。
崔桂是一条老狐狸,他本就一直疑心,皇帝为何如此紧张长公主,并且也不全力阻止长公主的婚事,只可惜没有方向,四处搜查,也找不到结果。
当两方人马之外,驸马的第三份名单出现时,只需要一条线索,暗示费仕春的不同寻常,就足够崔桂顺藤摸瓜,找到真相了。
局势骤变,崔桂不能再等下去。
费仕春是费金亦的亲子,费金亦准备让自己的儿子继承江山,做这个王朝真正主人的谋划,会让崔桂下定决心。长公主成婚的路也不能走了,剩下来再不可能的事,也要一试。
明野搭着眼帘,看着那些形形色色,各有谋算的文臣武将的主张。
了解人心不算什么,难的是怎么利用那些人的私心,做到他想做的事。
在他准备以锦衣卫身份入局之前,早已做好了安排。
明野就是这样的人,他要做的事,他要布的局,连自己都会置身其中,成为这场棋局中的一枚棋子。
过了一会儿,明野看完其中一份密报,他抬起头,看到檐下的积雪,想到此时此刻正在安眠的容见。
唯有容见是个例外。
他只想保护他不受伤害。
“对了”,周照清突然开口,“前几日,铺子里的师傅说,口脂终于制好了,颜色漂亮,不会轻易脱落,我正想着告诉您,一时给忙忘了。”
明野转过头,起了些兴趣,说:“拿来看看。”
因明野上次提过,周照清知道他在意,平日里都带着,防止突然见面,到时候拿不出来。此时解开装着随身物件的布兜,里面除了惯常用的纸笔、一把匕首,只有几盒口脂。
周照清将东西递了过去。
明野打开其中一盒,看了一小会儿,伸出手,用中指沾了一点,随意地抹在手腕上,似乎是在查看这口脂在皮肤上表现出的色泽。
周照清愣了愣,他总觉得这一幕很奇怪。
明野整个人都是冷的,他浑身上下,几乎不带一丝点缀配饰,乌发,黑眸,白袍,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雪后的冬夜,不可接近。
鲜亮的口脂看起来与明野格格不入。
周照清道:“师傅说这玩意造价虽高,但胜在新奇,倒也不是不能试试,看能不能卖个高价。”
明野垂着眼,他看着手腕上的口脂,大约想了会儿抹在容见的嘴唇上会是什么样子。
但思考时也很沉默,令人看不清神色,他说:“不必上了。”
周照清:“啊?”
什么意思??他千辛万苦,终于做出来的东西……
明野看了他一眼,将口脂合上,放在一边,轻描淡写道:“是送给他的礼物,他一个人有就够了。”
明野十六岁时,周照清奉命,第一次与他见面。
第一眼看到明野时,周照清觉得很意外,明野像是一把不出鞘的刀,没有人敢说他不锋利,也无人能看透他在想些什么。
因为明野看起来什么都不想要,他没有欲望,自然保持纯粹的理智和冷静。
才十六岁,那时周照清感叹的是后生可畏,又觉得有些可怕,自己要与这样的人共事。所以在明野表现出略有些不同的时候,他的第一反应是试探,想要找出他的弱点。
而现在的明野变得像是一个活着的人。
他不再无坚不摧,他的软肋如此明显。
周照清却不知道是好是坏。